问题 | 离职后怎样追缴公积金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职后人社金的缴纳问题,我们精心准备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若有员工离职后在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机会之前,可在这段时期内选择自行按时缴纳人社金;
当离职人员成功寻找到了新的职业岗位,此时新入职的用工单位会无偿承担起为其继续缴纳人社金的责任,这并不会对新单位原本规定的缴纳比例产生任何影响。 如有离职人员遇到人社金缴费出现间断情况,无需担心,可及时进行补缴操作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连续缴纳的情况中包含补缴情况,则需另行计算。 对于部分离职人员来说,可能会发现自己原有的人社金账户进入短暂的停滞或者被冻结状态。 在此情况下,如果现有的用工单位想继续为你提供人社金主要服务,可能无法进行相应的登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单位的专职人员可以试着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自助办理,来完成劳动者账户的同城转账手续以及启动账户的复苏手续。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的最高值为参照深圳市统计部门发布的针对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而得出,也就是34860元人民币; 而缴存基数设定的最低值则定格在每月22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