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保业主委员会顺利选举产生并实际运作之后,务必在30天之内向所属辖区的住建局综合管理科进行文档备案。
为了保证备案过程能够有效开展,以下是需要准备和提交的相关材料: 首先,您需要提供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的详细记录以及筹备小组成员的完整名单。 其次,请附上关于组织业主大会的正式通知以及相关信息。 此外,还需要向管理局提交业界共识(即通常所说的“业主公约”)的复印件,并由每一位业主委员会委员亲自签字确认。 同时,也需要提交规范完整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副本,同样需要由每位委员签名。 接下来,您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以全面反映业主大会的相关情况,如会议组织流程及结果等; 还要准确记录投票计票过程,呈现出确切的投票人数和相应结果。 另外,您还需要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们的具体姓名以及他们的个人简历作为附件材料。 除上述要求之外,如果有任何其他与业主委员会相关的信息或者重要文件,都是我们期望看到的备案资料。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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