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催索方擅自强制收回抵押车辆并占为己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权利人,也就是抵押车辆的所有者,有权要求其归复原物。
也就是说,他将享有向催索方讨回被强行收回车辆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该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相关条款,权利人享有制止侵权行为、清除障碍、排除潜在危害及赔偿损失等合法权益。
倘若催索方的行为已经或可能对物权造成损害,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权利人有权要求其排除妨害或消除潜在威胁。
在实践过程中,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催索方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