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主要包括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民事法律事实,即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并且能够引发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系列客观存在。
依法进行婚姻注册、签订契约、修改协定以及债权的转让等等都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具体体现。 在整个民法体系中,依照事实与人为意志之间的关联程度,我们可以把这些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别。 1.事件。 事件主要是那些不涉及人类意志因素的法律事实。 这些事件原本属于自然界的现象,然则它们能够直接引发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因此被归为法律事实的范畴,如人类的逝世、地震等。 前者往往会导致继承关系的生成; 至于后者,如果由于地震将房屋摧毁进而导致财产所有权的灭失,那么在地震之前若有投保,就可能因此触发保险赔偿关系。 2.行为。 行为则涉及到人类意志的影响,它也是法律事实中最常用的类别之一。 尽管行为与人类意志有着紧密联系,但是根据人们是否需要明确向外界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为又被进一步细化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两类。 (1)表意行为。 表意行为是指行为人透过意思表示,以此达成创设、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 这种行为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表意行为,因为行为人在行动时有明确的期望效果,因此,这种行为也能够实现个人意图,即以行为产生、变更或者终止当事人所希望的民事法律关系。 (2)非表意行为。 非表意行为,亦称为无意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未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愿,然而客观上却导致了欠缺效果意思的主观认识下的法益侵害行为。 比如,侵权行为便是典型的非表意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并非有意产生任何效果认识,然而客观结果却造成了损害赔偿的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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