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由于工作需求,我司职员常需前往外省市出差。
无论出差途中抑或是驻地工作时间,其每日伙食补助标准均为:
普通地区每人为15元;特区每人为20元。
(二)对于赴外省基层单位实习、岗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与各类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而言,其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如下:
普通地区每人为4元;特区每人为6元。
(三)为了倡导员工节约开支、优先选择经济实惠之交通方式前往目的地,同时考虑到在行程中伙食花费较高的实际情况,我方决定:
员工在长途旅行途中,可以凭借车船票额外领取20元的伙食补助。
(四)对于我市辖区内各单位之间的派遣出差人员而言,如因工作需要暂无法返回单位或家人处就餐,而需在餐厅或宾馆订购饮食者,日均伙食补贴金额为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