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区别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区别如下:
1、国家标准不同: (1)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2、评定标准不同: (1)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主要有以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3、收入最低标准不同: (1)所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已经完成审批,把贫困户的贫困程度纪录在案,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贫困农村家庭; (2)农村低保户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 建档立卡申请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贫困户申请书; (2)认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后,上交到村委会; (3)村委会指派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真实状况; (4)参加村民代表大会; (5)等待公示公告结果。 低保户申请的条件有: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二)城镇居民申请低保的条件有: 1、必须是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等。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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