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中确定;一般对于有配偶的失踪人由其配偶担任财产代管人,如果其配偶不适合的,则由其父母或者父母担任;
也可以由其其他关系亲密的亲属或者朋友担任。如果失踪人没有上述可以担任财产代管人的朋友或者亲属, 或者他们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如果失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其监护人担任财产代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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