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差额选举? |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差额选举即指在选举中,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情形,这种选举方式利于选出更适合的候选人。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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