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动物致害人畜侵害行为:
此种行为即为动物伤害人类从而构成严重损害之体现,例如遭受宠物犬类咬伤、挠伤等意外伤害。
实质损害事实:
这不仅涉及到他人生命健康安全之威胁,同时也给受害者带来了实际性的经济负担,诸如因动物攻击而引发的医疗救治费用以及相应财物的毁损赔偿等。
因果关联性:
在这种情况下,动物的致害行为与所导致的实质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且紧密的因果联系。
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过失责任:
通常而言,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需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结果系由受害方故意为之或是其自身重大过失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