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依法对流浪狗进行捕杀处理,并且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持,这主要是由于被视为公共安全隐患的流浪狗所带来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政府愿意承担起相关职责,那么便应由政府部门来主导捕获并实施收容措施。
若在特定期限结束后仍未有爱心人士前来认领,那么对这些流浪狗实行人道毁灭便是无可避免的选择了。
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惯例共识。
其次,我们要明确的是,对于那些无主的流浪狗而言,它们既不等同于公共财产也不能被当成个人私有财产看待。
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这个角度来看,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流浪狗进行捕杀治理无疑是必要且重要的。
只要在过程中我们能够确保手段合法合规,并且绝非以此作为牟利手段的工具,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完全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行事,自然也就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