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别人家狗咬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动物伤人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生活中遭遇宠物狗的袭击时,有权寻求相应的补偿。
首先,对于饲养并豢养的这些宠物所造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该宠物的实际饲养者或管理者应当尽职尽责承担潜在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这次受伤并非因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诸如恶意挑逗、激怒宠物等操作,那么可以考虑不承担或减少所需承担的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具有攻击性和伤害性的烈性犬种,例如藏獒等,法律已经设定了更为严格的责任承担机制,无论是受害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误差还是其他因素,都会导致宠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无法逃避侵权责任。 其次,若有第三方人士介入并以不当方式(如挑衅、刺激狗只从而引发攻击事件等)导致被害人被宠物狗咬伤,那么被害人在提起诉讼求偿时既可以选择向宠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找到引发事故的第三方责任人提出索赔要求。 至于宠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在应对被害人的起诉之后,同样有权利向涉案的第三方提出追偿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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