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受伤老师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方面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学生在幼儿园内遭受意外伤害,身为教师理应负起维护小孩人身安全的重责大任。
若因教师疏忽职守、管理不当或关注不足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则教师有可能须面对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在事故发生前未能及时察觉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或是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展开合理的救援与妥善处置,均可能被视为教师未能尽职尽责。 然而,倘若教师已尽到其合理范围之内的注意义务,那么其所承担的责任或许可以据此有所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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