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学生被欺凌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儿童在校园生活中所遭受的欺侮行为,我们作为家长,有责任将已经发生的事实告知他们的教师、心理咨询师、幼儿园院长或者是校长,并且在适当情况下与施害方的家长取得联系。
如果此类事件的性质较为严重,尽管过往教师和学校已采取措施,甚至难以做出有效控制,那么我们依然可以求助于公安机关或是其它相关部门寻求协助。 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应依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妥善处置。 考虑到青少年在身心方面尚处于成长阶段,遭遇校园结伙霸凌的现象时,应由学生本人、学校教师及家长多方面共同参与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加强对孩子们的教育管理工作,还应当理性地以科学的方式加以引导与疏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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