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在高风险领域工作而引发的人身伤害相关的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将落在被告方身上,以证明原告方刻意制造了这起损害事件。
例如,对于那些涉及高空作业、高压处理、易燃、易爆物质操作、剧毒化学品接触、放射性物质运输以及高速运转机械作业等对周遭环境构成高度潜在威胁的工种而言,被告方必须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这起损失系原告方有意为之所导致。 至于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赔偿诉讼,同样的,举证责任将落于被告方,他们需要证明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并就其行为和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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