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款私存违反什么法律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储蓄管理的主要包括《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等。
所谓公款私存,即公私双方在违反了上述关于储蓄方面法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将公共款项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这类金融机构中的行为。 这种行为已被认定为违法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共产组织员而言,倘若存在此类行为,根据《组织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情节较轻者,将面临警告或严重警告的组织纪处分; 情节略微严重,则可能面临撤销组织内职务或留组织察看的惩罚; 而情节严重时,可能会被开除出组织。 若构成刑事案件的,同时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例如,若涉嫌挪用资金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的,那么刑罚就可高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挪用金额极度庞大,则最高可达有期徒刑十年甚至无期徒刑。 同样地,若涉嫌挪用公款罪,最低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刑期可能会达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如果涉嫌流用公款且数额非常大的话,甚至可能被判终身监禁。
法律依据: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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