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在门店摔伤谁负责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顾客在商店摔倒的具体情况,以及超市在此过程中所担负的安全保护职责。
判断超市应否负责的关键在于,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了保障顾客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义务。 当超市未能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有效防护措施时,便需负起受伤顾客损失的主要责任。 但另一方面,顾客作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同样肩负着谨慎留意、保障自身安全的责任,因此对于自身遭受的伤害,亦须承担相应程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十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成者群性五动的组织者,不居销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外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乐但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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