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消费者能否向食品生产企业主张赔偿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接收到消费者提出索赔要求之食品生产厂商应秉持首负责任原则,在未能获得全面调查之前进行先行赔付,坚决杜绝任何推卸责任的行为发生;
若该事件属生产方职责范围之内,则场商在完成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利向生产商进行相应的追偿措施;
反之,如系经营者自身责任所导致,那么在生产商达成赔偿之后亦有权利向经营者提出追偿要求。
对于消费者而言,当其所购买的食品因其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遭受损害时,可以向该食品的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同时亦有权向生产商提出同样的请求。
若生产方制造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那么除了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之外,消费者还有权向生产商或经营者索取价款的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若增加后的赔偿金额仍未达到一千元,则以一千元计。
然而,如果这些食品本身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食品安全性并且不会对消费者构成误解,便不在此禁售条款内。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2: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