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对于非法从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行为进行刑事追究的明确法律规范要求:
凡在生产和贩卖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或有害的非可食用物料的行为,或者明知道确含有此类物质而仍故意予以销售的食品,均视为应予案件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的重大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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