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偿引发纠纷起诉费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者,每案须缴纳费用在五十元至五百元之间。再者,若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尚未超越人民币一万元以内者,则每案只需交付五十元作为费用;如若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大于人民币一万元且小于等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其应缴费用将按1.5%的比例计算;若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大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且小于等于人民币五百万元者,其应缴费用将按1%的比例计算;若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大于人民币五百万元且小于等于人民币一千万元者,其应缴费用将按0.5%的比例计算;若待执行之标的物价值或金额大于人民币一千万元者,其应缴费用将按0.1%的比例计算。此外,对于尚未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其应缴费用将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无需再次支付案件受理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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