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消费者在接收产品之后,将有七日时间进行无理由的退换货处理。在此期间,如若符合法律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可立即行使退货权利;反之,如果并不符合相关法定条款,仍可要求商家承担起更换或修理的责任。对于商家而言,采用网络、电视、电话以及邮购等多元化销售渠道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接收到商品后的七个自然日内选择退货,并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解释,然而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消费者定制的特殊商品;
(2)易腐烂或容易变质的食品;
(3)通过在线下载或消费者自行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已交付的报纸和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