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众包点了送达,顾客不要了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顾客拒绝收取餐后餐损责任应由何方承担这一问题,无疑应当视导致餐损现象产生的具体因素而定。
当骑手抵达顾客所在地点并通过电话与之取得联系时,若顾客明确表示其不再需要该份餐品且选择拒收(需注意,此种情况下必须排除因骑手自身原因所致,例如配送延迟、餐品洒落等),那么骑手便有权在众包平台上进行相应的拒收申报,待申报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餐品送回至商家处(在此过程中,骑手仍可正常获取本单配送费用)。 然而,若餐损系由骑手自身原因所引发,商家将会向骑手提出餐损赔偿要求,而顾客若选择拒收且骑手仍然点击送达商家,那么骑手势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更为严重的是,倘若顾客对此事进行追责,骑手甚至可能面临虚假配送的指控以及罚款处罚,如此一来,骑手将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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