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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讨债公司怎么收费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总金额不超过10万人民币(包含10万元)的情况下,我们所制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其中前8%到12%的比例属于基础费用,如果实际收款未达到3000人民币的话,可以按照最高金额3000元来收取;在总金额高于10万元但低于100万元时(包括100万元在内),服务费用将按照5%到7%的比例进行收取;同样地,当总金额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同样包括1000万元在内)时,服务费用会按照3%到5%的比例进行计费;当总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1亿人民币(包括1亿人民币在内)时,服务费用则是根据1%至3%的比例进行计算;
然而,若总金额大于1亿元人民币,其收费标准将会降至0.5%-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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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3: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