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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家说没有货所以拒绝换货是可以的吗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商家拒绝恪守售后保障之职责,并且坚决不予履行“三包”服务,消费者有权决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所属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举报。
当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或是根据双方约定,需承担包括包修、包换、包退等在内的各项责任义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执行,不得有任何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或者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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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0: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