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公共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所需支付的费用,其中涵盖了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消防设施、安全系统、电视音响系统、通讯系统、配电设备系统、给排水系统以及其他各类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和设施的管理运营成本。
(2)为确保物业正常运行所雇佣的管理团队成员所应得到的薪酬待遇,其中包含了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保险费、工作制服购置等各项开支。 (3)与公共场所使用的水电相关的所有费用,例如公共照明、喷泉水池、草地洒水等的能源消耗开销。 (4)为物业运营之需而购买或者承租必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器材的实际发生支出。 (5)用于支付物业财产保险(火灾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责任赔偿保险的全部支出款项。 (6)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定时水池清洁以及病原体防疫消毒等相关操作所需的开支。 (7)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洁净卫生和整齐美观,定期清洁和整修幕墙、墙面所需的劳动力费用和材料采购成本。 (8)在公共区域栽植花卉、栽培绿地植物并进行后续维护管理所需的投入。 (9)为修复和升级物业配套设施而准备的备用资金,主要涵盖的范围可能是新设备的添置、结构改造等等。 (10)委托执业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相应费用。 (11)节日期间相比常规时期的特殊装饰布置所需花费的金钱。 (12)对于物业经营管理人员所付出辛劳的感谢礼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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