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单位有权检查汽车后备箱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必须明确地指出,公司并不属于执法部门,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对员工私人车辆进行检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实施检查外,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皆无权干涉公民关于其车辆、财物的自由。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无权对员工的车辆进行搜查。 然而,应本着必要且适当的原则,公司有权登记员工因业务需求而携带进入或离开公司的物资及车辆。 换言之,进行相应的检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公司治理领域中,所有员工均有责任遵守公司制定的内部安全保护制度。 根据法律授权,内部保安人员可对员工携带出入口公司的物资和车辆进行检查并予以登记。 私人车辆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车主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此举包括汽车的行李厢,作为车主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是受到个人隐私保护的。 任何公权力和私权力的侵犯均不被容许。 即便面对警方的例行检查,也须具备依法提出搜查令的资质方可进行。 另一方面,我希望您能够放心,无论是小型企业抑或是大型上市公司,它们在此事上都享有同等的中国法律权益,均负有我们建议双方先尝试通过协商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无果,则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投诉;如仍无法解決,个人亦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结果存在异议者,还可以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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