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克数和实际不符如何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注的食品或者以通常情形下应该知晓的方式参与该类食品的销售,那么消费者除了可申请赔偿所遭受的损失之外,此外还有权向生产商或批发商提出支付相当于价值价十倍或损失金额三倍的补偿性赔偿恳求;无论是哪种赔偿方式,若其总金额尚不足以达到一千元,则必须足额补偿至一千元。
然而,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仅有一些微小的瑕疵,这些瑕疵既不影响食品整体的安全性也没有可能引起消费者的认知混淆,则应当视为例外情况,不予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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