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可以做高铁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失信人员是具备乘坐高铁的资格的,然而,他们的乘坐空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第四条如是描述,当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一旦被实施了限制消费的措施,在进行出行交通工具选择时,将被禁止使用包括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内的高级形式,这便意味着失信人员尽管能够享受高铁的便利,却无法选择软卧等更为舒适的高级舱位,更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体座椅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以上座位。上述信息仅作参考之用,如需获得更为详细精确的解读,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与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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