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西吃到虫子怎么索要1千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遭遇食品中出现虫害现象导致的损失问题,作者建议消费者除了主张自身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之外,同时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相关规定,要求商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实际损失的三倍作为额外赔偿款;
此外,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尚不足一千元整,应以一千元计算。 具体来说,该法律法规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指出,当消费者因食用不合乎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遭受损害时,既可向商品经营者提出赔偿请求,亦可向商品制造商提出赔偿主张。 收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商与商人,应负责承担起首次赔偿的责任义务,不得推卸此项职责;若属产品制造商的责任,即使经营者已进行过赔偿,仍有权向其追究责任;同理,若经营者有责任,同样地,生产商在承担了赔偿之后仍然享有向其追溯责任的权利。 然而,如果食品的标签及说明书虽存有瑕疵,但并不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并且并未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则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