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规定:
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故意销售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该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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