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什么情况不实行三包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4 8: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