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应该如何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量刑标准如下: 1、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五)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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