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除了特别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即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 (从旧)。 其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 但是,如果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即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可以说,该原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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