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误工费营养费多少一天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骨折后的误工费确定方式较为明确。
首先,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倘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营养费方面,一般每天在30至50元左右。 不过,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较为严重,需要加强营养支持,那么就可以适当增加营养费的数额。 在实际进行索赔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嘱以及工资证明等,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事故骨折,治疗后向责任方索赔误工费和营养费。争议点在于误工时间、收入状况及营养费数额的确定。小朱称自己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且收入状况证明难提供,同时认为自己伤情重应多获营养费,责任方对此存异议。 案情分析: 1、误工时间应依据小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且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3、营养费一般每天30至50元,小朱伤情严重需加强营养支持的,可适当增加,但需提供医嘱等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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