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误工费就报三个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保险误工费的赔付期限并非绝对是三个月这么一个固定时长。
它通常是依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来予以确定的。 从时间跨度上看,误工时间是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定残日前的前一天为止。 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进而持续处于误工状态的话,那误工时间就得计算到定残日前的那一天。 具体到赔付期限,得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像诊断证明、休假证明之类的。 同时,还要结合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治疗进程以及恢复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倘若受害人实际的误工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并且有合理的依据能够证明他依旧还需要误工,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实际的误工时间来进行赔付;反之,如果受害人实际的误工时间还不足三个月,保险公司也得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赔付,而不能一概而论地固定赔付三个月。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误工费。保险公司认为应固定按三个月赔付,小朱主张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赔付,其提供医疗机构证明等,显示误工时间超三个月且仍需误工,双方就赔付期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误工费赔付期限应依据受害人实际误工时间确定,从事故发生日至定残日前一天,小朱有证据证明误工超三个月且需继续误工,保险公司应按实际时间赔付。 2、赔付期限需结合医疗机构证明、伤情等多因素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固定三个月,保险公司按固定三个月赔付的主张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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