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期鉴定赔偿费用怎么计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三期鉴定指的是对误工期限、护理期限以及营养期限这三个方面的鉴定。
其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1、误工费:这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误工时间是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的。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护理费:此费用的确定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 要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了护工,就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之时为止。 如果受害人因残疾而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就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3、营养费:依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通常是按照每天几十元的标准来计算,具体的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小朱进行三期鉴定后要求小李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小朱称自己误工很久且收入减少,护理期很长且护工费用高,营养需求大。小李对小朱提出的赔偿计算方式有异议,认为小朱的计算不合理。 案情分析: 1、误工费方面,应依据小朱接受治疗医疗机构的证明,若致残持续误工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所在地同行业平均工资算。 2、护理费方面,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人数和护理期限计算,护理期至恢复自理能力,残疾不能恢复的根据年龄等确定合理期限。 3、营养费方面,依据小朱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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