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标准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
就误工时间而言,得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明确。 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而致残并且持续误工的话,那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再说说收入状况,这里有两种情况。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 要是受害人没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这里要特别注意,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必须得真实有效,并且要和实际收入相符,要是不符合的话,可能就会对误工费的认定产生影响。 要是有特殊情况,像受害人从事的是特殊行业之类的,那就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小朱主张自己误工时间较长且有固定收入,向小李(肇事方)索赔误工费时,按自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计算误工费。小李认为小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可能不真实有效,与实际收入不符,拒绝按此标准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误工时间若按规定应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致残持续误工则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但收入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小朱单位出具的证明不实,就不能按此计算,小李的质疑合理,需重新核实小朱的真实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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