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意致人骨折一般判多少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无意导致他人骨折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2.首先是医疗费,这是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需详细列出每一项的具体金额。 误工费方面,要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来计算,比如伤者因骨折休息了一个月,其每月收入为5000元,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 护理费则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以及护理的天数来确定,若护理人员每天收入200元,护理了10天,护理费就是2000元。 交通费需实报实销,保留好所有的交通票据作为凭证。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比如每天100元,住院15天,就是1500元。 营养费要根据伤者的伤情以及营养需求等因素来确定,比如伤情较重需要加强营养,可能每天营养费为50元,共20天,营养费就是1000元。 3.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因伤者的具体伤情、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最终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与小李正常玩耍时,无意导致小李骨折。在赔偿数额确定上存在争议,小李主张各项费用应按较高标准赔偿,小朱则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 案情分析: 1、医疗费应根据实际支出,详细列出挂号、检查、药品等费用金额,凭票据确定赔偿数额。 2、误工费需结合伤者误工时间和收入计算,如小李休息时长及收入明确,按相应标准计算。 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天数确定,有具体收入和天数的按实际计算。 4、交通费按实报实销,需保留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执行。 6、营养费根据伤情和营养需求确定。若造成残疾,残疾赔偿金等由法院依法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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