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致对方鼻子骨折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打架行为导致对方鼻子骨折时,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民事方面,打人者必须赔偿对方因受伤而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这包括受伤后去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各项检查费、药费等。 其次是误工费,即对方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 再者是护理费,若需要他人照顾受伤者,这部分费用也应由打人者承担。 还有交通费,对方为了就医等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也应得到赔偿。 倘若经专业鉴定,对方构成了伤残,那么还需额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以弥补对方因伤残而在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可能遭受的长期影响。 在刑事方面,如果对方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及以上,打人者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种情况下,打人者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致人重伤,那么刑期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若致人死亡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刑期则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总之,具体的责任承担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定,比如双方在打架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受伤者的受伤程度等因素都将对最终的责任判定产生重要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发生争执进而打架,小朱一拳打在小胡脸上,致使小胡鼻子骨折。小胡就医花费不少医疗费,因伤误工也产生损失,还需要人护理,就医的交通费用也有支出。小胡要求小朱承担这些费用,小朱拒绝,小胡还称要追究小朱刑事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民事上,小朱致使小胡鼻子骨折,小胡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小朱应赔偿。 2、刑事方面,小胡鼻子骨折经鉴定若为轻伤及以上,小朱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相应刑事处罚,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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