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太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关于误工时间,是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进行确定的。 倘若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可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比如说,有一位受害人在太原遭遇了交通事故并受伤,住院治疗了3个月,他每个月的工资是8000元,这样的话,他的误工费就是8000×3=24000元。 倘若他没有固定收入,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是6000元/月,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6000×3=18000元。 这就是太原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的相关规定和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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