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履行赔偿义务,是否可以行使追偿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追偿权的行使未能得到满足,那么通常是不能在未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下诞生的。
追偿权本身常常是在先履行了部分或全部追偿义务为前提条件之下才开始得以发生作用。 而构成追偿权的基本要素则是在承认自己已经承担了超越本应该承受范围之外的赔偿责任之后,向其他有责任的相关个体施加压力并要求其偿还的一种法定权益。 换句话说,即便是连自身的赔偿义务都无法完美执行,那么也就失去了主张追偿权的有效基础。 然而,在那些极少数的特殊案件中,甚至在已经明确达成协议或者受法律特别法规保护的前提下,即使尚未完全执行完成赔偿义务,也可能会存在一些特定环境下的追偿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况非常罕见并且我们需要严密遵守法律规定与具体协议来进行相应的判断。 总的来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若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是没有资格触发追偿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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