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界定是否殴打他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判定是否属于殴打他人这一概念,其界定主要是从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后果两个层面进行考量。
在行为层面上,所涉及到的内容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动采取各种手段对另一方进行攻击、伤害对方身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拳打脚踢,或者利用各种工具实施击打等等。 而从产生的后果这一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时,则强调必须给他人的身体带来了相应的损伤,例如皮肤擦伤、局部淤青、甚至出现骨折等较为严重的情况。 在判定主观方面时,则需要着重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意图。 而在评定客观方面时,则强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联。 同时,对于整个事件的发生情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际关系,甚至引发冲突的具体原因也应予以全面且科学的考量。 若仅仅是轻微的肢体接触,并未导致实质性的人身伤害,那么一般将之视为无关痛痒的冲突。 然而,当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已经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时,便有可能涉嫌触犯刑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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