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赔付精神损失费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人们通常有权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第一,当其人身权益遭到侵犯时,例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第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由于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消失或受损; 第三,当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精神上的创伤,且该后果非常严重之时。 然而在刑事案件中,若原告因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庭通常会拒绝审理此类案件。 但是对于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相应造成犯罪事实的,受害人则有权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在离婚案件中,若有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失,那么无过错方便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其中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应根据多个因素来确定,这些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实际后果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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