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什么程度的伤才能做伤残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我们并不是仅仅根据伤口或伤害的严重程度来作出判断,而是考察各种相关的因素。
一般而言,当人体损伤的治疗过程结束之后,如果存在器官部分或完全地缺损、功能上的障碍或者遗留下其他的人体损害现象,那么这就有可能满足进行伤残鉴定的基本要求。 例如,由于受伤而导致了肢体残疾、器官功能的丧失或者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等等。 这些都是非常典型的例子,比如骨折经过治疗后,肢体的活动仍然会受到限制; 又或者是颅脑损伤引发的认知或精神问题等等。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进行伤残鉴定,还有待于依照国家规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一参考标准,通过专业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评估和准确的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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