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赔偿金的标准58周岁年限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问题,确实需要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年龄因素。
以58周岁成年人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其残疾赔偿金应从定残之日起按照20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在58周岁以上,则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因此,对于58周岁的受害者来说,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大约为12年左右。 此外,需注意的是,伤残赔偿金的最终金额还将受到众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受害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关键数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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