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人身损害程度鉴定时,当事人通常被要求亲自到场参与。
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得鉴定人员能够更为细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伤者的具体伤势情况,譬如伤口所在部位、愈合阶段以及行动能力方面等等。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诸如存在着详细的病史记录或者影像学检查报告可以充分表现出伤者的身体状况,而且由于当事人因为个人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我们也可能会根据这些详尽的证据资料来进行鉴定工作。 但是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出现。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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