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就人身伤害所涉及的刑事诉讼中,一级伤残的赔偿事宜,其首要考量因素是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方面。
具体而言,关于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基于实际产生的数额予以核算。 至于护理费用,则需要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护理期限进行界定和计算。 而对于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要以侵权行为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作为前提条件进行精确计算。 至于残疾赔偿金一项,其金额的估算将取决于受害人为将来可能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并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重要指标,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人超过六十周岁,那么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将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若受害人达到或超过七十五周岁,那么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将被限定为五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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