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部轻伤害鉴定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依据人身伤害标准,构成轻伤须达到伤残等级10级以上,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脸部疤痕长度超过六厘米或是十厘米;
面部出现细微疤痕或严重色素沉着长达十厘米以上; 单侧神经出现部分无法恢复的麻醉症状; 单侧眉毛因疤痕导致完全性缺失; 鼻尖出现缺损,且缺损长度超过一厘米; 嘴唇出现部分缺损,并显露出两个牙齿的宽度; 颅骨出现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后畸形愈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若受害者不幸离世,赔偿义务方除了应按照抢救治疗情况支付本条款第一款所述的相关费用之外,还需承担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家属为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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