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命权财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民法典》中,生命权民事纠纷通常源于行为人对他人生命权的不当侵犯,此类争议均归于民法典律制度的管辖范围之内。
当侵权行为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时,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受害者因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行为人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若受害者不幸离世,行为人则须承担丧葬费并支付死亡赔偿金。 此外,如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按照被侵权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 若被侵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与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准确计算,且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