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特殊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诉讼时效期常设定为三年时间,然而在此之外亦存在其他特殊规章的规定。
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引发的纷争而提出起诉或申请仲裁时,时效期则延长至四年。 针对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求保险赔偿的权利,其诉讼时效期则延长至五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相关费用的案件,并不受诉讼时效期的限制。 然而,请务必注意,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有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时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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