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益之诉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整。
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享有者明白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并明确义务承担方之日起开始算起。
在此基础上,对于湖滨新区欠条所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亦应自权利享有者了解或者有充分理由应当意识到其因欠条内容而遭受的权益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并且该时效限制同样定为3年。
如若超过这3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过去20年以上,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享有者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